了解复效知识,延续保险关爱

2022年09月07日

2022年8月,消费者夏先生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合同业务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提醒夏先生有一份其本人作为被保险人的保险合同已经失效。夏先生这才想起十几年前母亲曾为还在上小学的自己投保过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但是母亲去年因意外过世,手机号和银行账号等均已注销,因自己对这份保险合同没有印象,最终导致保险合同失效。夏先生认为保险合同失效只能选择退保,想到这份保险合同还是小学时母亲为自己投保的,心中难免有些感慨。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得知夏先生保险合同失效不到一年,便热心提醒夏先生可以办理保险合同复效手续,并向夏先生耐心地讲解了相关知识。听完工作人员的讲解,夏先生很高兴,立刻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办理了保险合同的复效及相关手续。

本案中,因投保人意外身故,没有正常交保费导致保险合同失效,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提醒下,夏先生向保险公司提交了保险合同复效的申请,成功延续了当年母亲送给自己的这份保险关爱。

新华保险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充分了解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交纳保费是投保人应尽的义务,为避免因错过交费而失去保障,需留意保险合同的交费对应日。

二、了解保险合同复效能延续保障效力。

三、定期梳理保险合同,整理自己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所有保险合同信息。 供稿:新华保险乌兰察布中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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